杭州市关于试鸣防灾警报的公告
为检验警报设施的战备性能,保持警报器的灵敏、有效,提升全体市民的防灾意识。经市政府批准,我市将于2025年5月12日上午在全市试鸣防灾警报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为检验警报设施的战备性能,保持警报器的灵敏、有效,提升全体市民的防灾意识。经市政府批准,我市将于2025年5月12日上午在全市试鸣防灾警报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根据《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》(浙动办〔2023〕25号)和《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全省警报试鸣和“十四五”人防警报建设情况自查的通知》(浙融办发〔2025〕10号)文件精神,为增强市民防灾减灾意识,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和应急避险能力,报市政府批准,同意于5
根据《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》(浙动办〔2023〕25号)和《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全省警报试鸣和“十四五”人防警报建设情况自查的通知》(浙融办发〔2025〕10号)文件精神,为增强市民防灾减灾意识,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和应急避险能力,报市政府批准,同意于5
根据《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全省警报试鸣和“十四五”人防警报建设情况自查的通知》(浙融办发[2025]10号)要求,经县政府同意,定于5月12日在我县组织开展防灾警报试鸣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根据《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》的规定要求,经诸暨市人民政府批准,决定于5月12日10:00—10:14进行防灾警报试鸣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为增强市民防灾减灾意识,提高全社会应急避险能力,经市政府同意,我市定于5月12日上午统一试鸣防灾警报,具体时间为10时试鸣防灾警报,10时10分试鸣防灾解除警报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》和《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》的规定要求,经市政府批准,结合“5·12”全国防灾减灾日组织开展防灾警报试鸣,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为增强市民防灾减灾意识,提高全社会应急避险能力,经市政府同意,我市定于5月12日上午统一试鸣防灾警报,具体时间为10时试鸣防灾警报,10时10分试鸣防灾解除警报。
生活在巴伐利亚的小伙伴注意啦,别被即将到来的“警报声”吓到!当地政府宣布,将在3月13日(周四)上午11点开展全境统一的防灾警报测试,届时各地警报器将同时响起,持续一分钟。此外,各大手机预警APP也会同时推送通知。究竟怎么回事?来看详细说明: